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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28“损失与损害基金”如何运作?

资金来源:

  • 发达国家承诺首期注资7亿美元(阿联酋、德国各出资1亿),中国、沙特等新兴经济体未明确出资;
  • 创新机制:对化石燃料出口征税(如欧盟拟对进口石油征收0.5%气候税);

分配规则:

  • 世界银行托管,优先支持小岛屿国家、最不发达国家;
  • 申请项目需包含“气候适应+减缓”双重效益;

争议:资金规模远低于需求(联合国估算每年需4000亿美元),需扩大私营部门参与。